为切实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本院于11月30日到闻喜县畖底镇小马村村委会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听证员、律师、侦查人员以及村民代表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首先介绍了该案基本案情,2023年7月17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二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车辆起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与坐在路边石墩上的亲生父亲张某一发生碰撞,造成其亲生父亲张某一因抢救无效死亡,张某二负事故全部责任。然后针对案件听证的主要问题,引导各方当事人陈述意见与答辩,围绕听证焦点问题展开调查核实。经各方陈述、讨论,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二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张某二平时在家中对父亲比较孝顺,此次事故的发生确系犯罪嫌疑人无小轿车驾驶经验,对自己驾驶技术过于自信而导致悲剧的发生,最终也取得了其母亲和姐姐的谅解,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在保证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的前提下,上门听证,充分释法说理,听取各方意见,由人民群众评判,消除当事人及村民对司法办案的疑虑,解开当事人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