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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检察跨省协作 被冒名20年的婚姻登记终于撤销
时间:2023-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闻喜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与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检察院跨省协作,实现信息共享,从而查明案件事实,向闻喜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共同促成撤销了吴某某被冒名20年的婚姻登记,破解了因“骗婚”带来的虚假婚姻引发的诸多困局。

这件事情还要从20年前说起。20年前广西人吴某某的身份证丢失,丢失的身份证被“吴某某”拿到。“吴某某”通过他人介绍与斗某某相识两三天后,于2002年12月17日在闻喜县裴社乡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两天后,“吴某某”借口离开,此后二人再无联系,亦未办理离婚登记2004年12月20日,斗某某又与穆某某在闻喜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共同生活八九年后,经法院调解离婚。

2023年吴某某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才被告知,2002年到2005年间,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黄某某、斗某某、吴某乙等多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一个人为何会存在多份婚姻登记信息?为查明案件事实,2023年5月19日,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委托调查函,委托闻喜县人民检察院对他人冒用吴某某名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进行调查。闻喜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5月24日收到该函后,同日到闻喜县档案馆调取斗某某的婚姻档案,同年5月26日到闻喜县裴社镇对斗某某进行了询问,并向闻喜县公安局调取报案记录。经调查核实,发现斗某某和“吴某某”结婚登记档案中,没有“吴某某”的户口证明,缺乏申请结婚登记必须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结婚登记的法定条件。2004年12月20日,斗某某在未与“吴某某”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再次与穆某某到闻喜县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闻喜县民政局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再次为斗某某办理结婚登记,存在疏于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

闻喜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闻喜县民政局在办理斗某某婚姻登记中疏于履行法定职责,对其所提交的结婚登记材料未严格依规审查,造成错误登记和重复登记,导致婚姻登记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向该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撤销斗某某与“吴某某”的婚姻登记,同时建议该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加大婚姻登记审查力度,规范婚姻登记行为。


闻喜县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经过核实于2023年7月7日作出晋运闻撤字第【2023】X号关于撤销斗某某与“吴某某”婚姻登记的决定,决定:撤销斗某某与“吴某某”的婚姻登记,作废斗某某与“吴某某”于2002年12月17日在闻喜县裴社乡人民政府办理的结婚证。

下一步,闻喜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检察履职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促进诉源治理、政通人和,让人民群众感受行政检察监督的暖心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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