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闻喜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闻喜县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闻办发[2018]19号),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柴卫龙主持会议。
会上,柴卫龙副检察长带领大家集体学习了《闻喜县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讨论贯彻相关事项,以促进党组工作规范。县委出台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四个闻喜”的重大举措,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从制度上保证县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推动中央、省市县委各项重大举措部署落地生根。
柴卫龙副检察长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深刻理解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性,通过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重大事项报告内容,强化组织纪律观念,深化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严肃性的认识;要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根据不同要求,采取专题报告、综合报告等形式,及时上报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重要批(交)办事项办理等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告范围和办理程序及时如实报告重大事项,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在接到县委领导关于重大事项报告的批示后,要按照批示要求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或落实情况及时上报。